新政要点:
1、新建商品住房首批首次申报房价备案的基准价及上浮幅度,由原来规定不高于前3个月当地镇街(园区)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15%(含),调整为不高于前6个月同区竞品售价10%(含)。
2、2017年8月11日前签署《国有建设用地使有权出让合同》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,首次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前6个月同区域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10%。
3、2017年8月11日至本通知实施前签署《国有建设用地使有权出让合同》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,首次备案不高于前6个月同区域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15%。
4、住房类型由4类调整为多高层住宅和低层住宅两类。
5、取消同一套房屋首次备案180天后可累计上调5%的规定,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备案不得上调,对下调没有限定。
6、本通知自5月10日起实施。
新政解读:
1、为贯彻落实“住房不炒”的指导方针,东莞此次政策意在防止房价过快增长,表明政府调控决心,严控房价,稳住市场预期,着眼东莞未来楼市,造福东莞刚需和改善市民。随着东莞晋升新一线城市、穗莞深融城、粤港澳大湾区等各项利好信息的出台,以及东莞由制造之城向科技创新之城的成功转变,吸引大批人才回流等因素的作用,东莞楼市供需结构悄然生变,对东莞房市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。
2、新房的定价有了更严格的限制,原来是不能高于前3个月竞品售价的15%,改成6个月同区竞品售价的10%。时间从3个月拉长到6个月,价格从15%压缩到10%,房价将变得更加平稳,购房者也不用担心房价一下子大幅上涨,可以多出几个月的时间好好挑选房源。
3、楼盘一经备案不得上调价格,但可以下调备案价,政府明确新房备案价只能降,不能涨,让原本少许捂盘拖价坐等涨价的开发商没有空隙可钻。受政策影响,一手楼盘多的镇区,一二手住宅成交短期内可能会受影响,但东莞市场刚需坚挺,存量面积大约在513.95万平方米左右,预计消化周期长达12个月。而市区新房项目寥寥无几,政策对楼市整体影响不大,后市总体可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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